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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如皋籍优秀学子报考优质师范奖励办法(对象+待遇+联系方式)

更新时间:2024-04-29 22:24:29作者:佚名

南通如皋籍优秀学子报考优质师范奖励办法(对象+待遇+联系方式)

  “入编奖励、列为后备干部”

  鼓励如皋籍优秀学子加入教育战线

  关于2020年如皋籍优秀学子报考重点师范院校且毕业后回如从教的激励办法(试行):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为激励如皋籍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部分“双一流”(211及以上)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,让优秀如皋人从事如皋教育工作,办好人民满意的如皋教育,特制定本办法。

  二、培养对象

  参加江苏省2020年高考,当年报考北京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华南师范大学、西南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南京师范大学、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(不含独立学院)师范类专业的如皋籍考生。

  三、培养条件

  1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教师潜质,有志于长期从教、终身从教。

  2.身体条件符合《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规定的要求。

  3.在校期间认真学习,遵章守纪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,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。

  四、培养办法

  1. 被录取后与如皋市教育局签订《培养协议》。

  2. 市教育局对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,安排参加社会实践、教育培训、教育教学等活动,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。

  3.毕业时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,且通过教师公开招聘被录用为如皋在编教师的,将安排至如皋市城区学校任教。

  4. 到岗履职后,市教育局将把优秀考生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。

  5.上述培养对象入职后,根据我市出台的《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的激励意见》(详见如皋教育信息网),最高可获8万元/人的奖励。

  五、咨询电话

  如皋市教育局:0513-87623071、87623016(人事科)

本文标签: 如皋  如皋市  优秀  师范院校  教师